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规定的要求,《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1#机组技术(非煤)改造项目》已委托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1#机组技术(非煤)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技改
建设位置: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央子街道新海大街58号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。
建设内容:该项目总投资2080万元,在原址将现有燃煤机组改造为非煤机组。拟将1×75t/h次高温次高压燃煤锅炉改造为1×60t/h燃烧一般固废(含聚化燃料)、生物质颗粒等混合燃料次高温次高压非煤锅炉,配套改造1×B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。项目改造完成后,年供热量约105.5万GJ,年供电量2600万kWh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
联系人:孙丽
联系方式:13864614336
电子邮箱:1479111429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。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潍坊市北海热力有限公司
2025年3月3日